一、2006/42/EC是什么意思?
2006/42/EC是欧盟的机械指令(Machinery Directive),该指令旨在确保在欧盟市场销售的机械设备达到统一的安全标准,保护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免受机械相关风险(如机械伤害、电气危险等)的伤害。
MD指令于2006年发布,并于2009年12月29日正式实施,取代了之前的98/37/EC指令。它通过规定机械的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EHSR),并要求制造商进行风险评估、技术文件编制及CE标志符合性程序,确保机械产品的安全性和欧盟市场自由流通。需要注意的是,
二、2006/42/EC机械指令对"机械"的定义:
1. 由相互连接的零件或装置组成的组合体,其中至少有一个零件通过非人力或动物力的驱动系统进行运动,并具有特定应用功能;
2. 为达到相同目的而 arranged and controlled 的机械组合体,即使尚未安装到运输工具或建筑结构中;
3. 仅依靠人力直接驱动的负载提升装置。该定义涵盖了从完整机器、可互换设备到安全部件的广泛产品范围,包括部分完成的机械。
三、2006/42/EC机械指令的适用范围除完整机械外,还包括以下特殊类型设备:
1. 可互换设备(作为机械部件并可改变机器功能的设备);
2. 安全部件(专门用于实现安全功能的独立部件,如防护装置、联锁系统);
3. 提升附件(链、绳、吊带等负载连接元件);
4. 可拆卸机械传动装置(位于动力源与负载之间的独立传动部件);
5. 部分完成机械(虽不能独立运行但已构成几乎完整机械的组合体)。
四、根据2006/42/EC机械指令,以下产品不属于其管辖范围:
1. 作为原机制造商提供的相同备件使用的安全部件;
2. 游乐园和露天游乐场专用设备;
3. 特定陆运及海运交通工具(主要由其他专项指令或国际海事法规管辖);
4. 特定电气设备(如家用电器、视听设备、IT设备、办公机械及电动机,这些产品主要受低电压指令等其他法规管辖)。
五、以下由其他专项指令完全涵盖的机器设备被排除在其适用范围之外:
1.升降设备(由升降机指令2014/33/EU管辖);
2.索道装置(由索道指令2016/424/EU管辖);
3.医疗用途的机械(由医疗器械法规MDR 2017/745管辖);
4.用于爆炸性环境的设备(由ATEX指令2014/34/EU管辖);
5.汽车可互换牵引设备(由欧盟车辆型式认证法规管辖)。
这些设备虽具有机械特性,但其安全要求已由相应领域的专项法规全面规范。
六、2006/42/EC机械指令的主要测试评估项目包括:
1. 机械危险防护测试
运动部件防护(如旋转、切割部位防护装置)
机械稳定性测试(防倾覆、防坠落)
2. 电气安全测试
动力电路绝缘性能测试
紧急停止装置功能验证
3. 控制系统安全测试
安全相关控制系统的性能等级(PL)验证
安全功能测试(如联锁装置、双手控制)
4. 噪声与振动测试
噪声排放值测量
手柄振动强度检测
5. 文件符合性检查
技术文件完整性核查
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标识检查
注:具体测试要求需根据机械类型选择对应C类标准(如EN 415包装机械、EN 692机械压力机),并始终以EN ISO 12100风险评估为基础。特殊机械还需满足附加指令要求。
七、2006/42/EC机械指令对应的主要标准包括:
1.基础安全标准:EN ISO 12100(风险评估与风险降低)、EN ISO 13849-1(安全相关控制系统);
2.通用安全标准:EN 60204-1(机械电气设备安全);
3.专项机械标准:EN 201(注塑机)、EN 692(机械压力机)、EN 415(包装机械);
4.安全部件标准:EN ISO 13857(安全距离)、EN 574(双手控制装置)。
注:
机械指令协调标准会持续更新,制造商需通过欧盟官方期刊(OJEU)跟踪标准最新版本。对于特殊机械(如医疗相关设备),还需结合其他指令(如MDD/MDR)的补充要求。所有标准均需与EN ISO 12100风险评估标准配合使用。
八、属于2006/42/EC指令管控的产品CE认证流程:
根据2006/42/EC机械指令,产品CE认证流程主要包括:
1.确定适用标准(如EN ISO 12100安全标准);
2.进行机械安全测试(包括风险评估和保护措施验证);
3.签署EU符合性声明并加贴CE标志(高度≥5mm);
4.需要注意的是,机械认证需与EMC指令等其他适用指令同步符合。
注:部分完成机械需出具装配声明而非CE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