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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8/EC_15种多环芳烃PAH测试

tangxie520 标准法规 2021-07-26 1659 0

多环芳烃 (PAH) 是一组不同的有机化合物,每一种都含有两个或多个稠合的芳环。其中许多被认为具有致癌性和遗传毒性。

多环芳香烃

PAH 是如何产生的?

     特别是多环芳烃是由有机材料(如木材、油或动物脂肪)的不完全燃烧产生的。多环芳烃水溶性较差、蒸发性和降解性较差,可吸附在机动车尾气、煤炭和石油加工等过程中产生的飞灰和烟尘等有机颗粒物上。食品一方面会被环境中的多环芳烃污染存在于空气、土壤或地表水中。如果含 PAH 的颗粒落入地表水中,它们会以悬浮方式运输,最后会追踪到淡水或海洋沉积物。这些沉积物构成了一个污染水库,多环芳烃可能从中释放出来。贻贝和牡蛎等滤食性双壳类动物可能会积聚被多环芳烃污染的颗粒。


PAH 对农作物的污染受其位置和附近环境中的排放源的影响。另一方面,食品可能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受到污染,例如烟熏、干燥、油炸、烧烤、烘烤和烘烤。植物油中多环芳烃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与种子的干燥过程有关,其中燃烧气体可能与种子接触。


相关法规:

2006 年 12 月 19 日,委员会法规 (EC) No 1881/2006 开始实施,其中包括不同类型食品中苯并 (a) 芘(B(a)p) 的最高含量。苯并(a)芘被用作致癌性多环芳烃的发生和影响的标志物。


根据食品科学委员会 (SCF) 的说法,15 种多环芳烃被认为具有致癌性。这些相当多的 PAH 列在委员会建议编号 2005/108/EC 中。


此外,建议对使用苯并 (a) 芘作为这些 PAH 标记的适用性进行调查。


因此,欧洲食品安全局于 2008 年发表了食品链污染物专家小组的科学意见,并建议使用四种多环芳烃 (PAH4) 代替苯并(a)芘作为多环芳烃污染的标志物。


在 1980 年代,美国 EPA 列出了 16 种 PAH,这成为所有环境问题(所谓的 EPA-PAH)的标准分析范围。


此外,烟味调味剂中苯并(a)芘和苯并(a)蒽(B(a)a)的最高含量在委员会条例(EC) No 2065/2003中确定。


商通检测多环芳烃分析服务:

苯并(a)芘是一种有害污染物,超出最高水平意味着食品不符合欧洲法律,因此不允许出售。在质量保证范围内,应定期检查食品中苯并 (a) 芘和所有提及的多环芳烃的含量。


商通检测能够分析受欧盟法规 1881/2006 监管的食品中的苯并 (a) 芘。除了对苯并 (a) 芘进行单一分析外,我们还可以运行委员会建议 2005/108/EC 附件中列出的全谱 PAH。

此外,商通检测还提供 EFSA 推荐的 PAH4 分析以及 13 最相关的 EPA-PAH。


由于 EFSA 已发表意见,并且欧盟法规的修正案已于 2010 年下半年宣布,因此可以预见 PAH4 总和的最高水平的引入。


我们的实验室不断投资于研发,以开发和验证新的分析方法。我们还每天密切关注科学发展以及国家和国际立法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