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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草拟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物品的法规进行修订

tangxie520 标准法规 2020-04-28 1894 0

2020年3月5日,欧盟委员会(EC)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交了有关对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物品的第(EU)No 10/2011法规的拟议修正和更正的通知。

食品接触材料检测

本法规草案对法规(EU)No 10/2011的附件I进行了修订,并将以下内容添加到可用于制造塑料材料和物品中的塑料层的授权物质清单中:

十六烷基三甲基溴化铵改性的蒙脱土


亚磷酸,三苯酯,具有α-羟甲基羟基聚[氧基(甲基-1,2-乙二基)]的聚合物,C10-16烷基酯


经氟化物改性氧化铝表面处理过的二氧化钛。


此外,它授权“在认可的酸,酚或醇的附件二表1的第2栏中标有'是'的物质的所有盐,并受该表的第3和4栏中规定的限制”遵守法规第8、9、10、11和12条的规定。


附件二进行了整体修订,并规定了从塑料材料和制品中迁移出来的更多物质的迁移极限,其中包括铅,镉和汞,这些物质不应被发现。


其他变化涉及较低的伯芳族胺检出限,更强的附件IV第6点中的信息要求,食品加工设备和器具的新测试规则,整体迁移的新标准测试条件以及与整体迁移测试有关的措词的更正。


修订和更正预计将在2020年6月之前通过。



欧盟内部有效的欧盟法规10/2011,适用于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物品的规则


欧洲法规(EU)No 10/2011取代了指令2002/72 / EC及其修正案,氯乙烯单体指令和迁移测试的特定指令。


(EU)no 10/2011是针对塑料食品接触材料的一项特定措施,如欧洲框架法规EU 1935/2004中所述。


(EU)No 10/2011规定适用于:

1.仅由塑料组成的材料,物品及其零件

2.通过粘合剂将塑料多层材料和物品固定在一起

3.这些材料可以被印刷或被涂层覆盖

4.塑料层或塑料涂层,在瓶盖和瓶盖中形成垫片

5.多材料多层材料和制品中的塑料层 



(EU)No 10/2011法规涵盖:

1.成分要求;只有经过许可的物质才可以有意用于制造塑料材料和物品,并在所谓的“联合清单”中列出。

2.塑料多层材料和制品以及多层多层材料的特殊规定。

3.符合性声明(DoC)的设置,需要在零售以外的所有市场阶段使用。证明文件需要向主管当局证明其符合性声明。

4.提供用于总体和特定迁移测试的特定规则,以及要在测试程序中使用的模拟物和条件的信息。

5.塑料食品接触材料和物品的制造商应评估NIAS(非故意添加物质)及其风险。


      尽管许多公司的法规中规定了全面的规则,但对于开发和制造塑料食品接触材料的公司而言,要证明其遵守该法规仍然是一个挑战。对于塑料食品接触材料生产供应链中的每个利益相关者,了解并理解其义务并证明合规性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