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法规/(EU) 2023/1542?

 点击:0     |      2023-09-09

《电池和废电池法规》是一项新法规,对投放到欧盟市场的电池和废电池设定了要求。它涵盖所有类型的电池,除非适用豁免。

电池法规

什么是电池法规?

    新的《电池和废电池法规》(EU) 2023/1542(或《电池法规》)旨在通过使电池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可持续发展,提高安全性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上电池对环境的影响。


该法规是一项CE 标志法规,要求电池生产商遵守以下要求:

1.标签

2.文档

3.测试

4.生产者延伸责任


修订后:

A.废除2006年发布的电池指令2006/66/EC。


b. 修订有关生产者延伸责任 (EPR)要求的废物指令。


C.修订市场监督条例,要求电池符合其要求。


电池法规何时适用?

电池法规将从 2024 年 2 月 18 日起开始适用,然而,有些文章要到后期才开始适用。相关规定可参见第96条。


《电池指令》将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废除,第 95 条列出了此次废除的规定,其中包括将继续适用较长时间的物品的信息。


(EU) 2023/1542与2006/66/EC 电池指令有何不同?

新的电池法规是一项CE标志法规,其许多要求与2006年电池指令的要求有所不同。我们在下表中列出了主要差异。

要求电池法规 (2023)电池指令 (2006)
限用物质A.汞 (0.0005%)A.汞 (0.0005%)
b. 镉 (0.002%)b. 镉 (0.002%)
C.铅 (0.01%)
CE标志必需的不需要
追溯信息A.产品信息不需要
b. 制造商信息
其他标签信息A.附件六 A 部分列出的一般信息(例如重量、容量)A.单独收集符号b. 化学符号C.电池容量
b. 单独收集符号
C.二维码
d. 公告机构识别号(如果需要)
e. 象形图(如果适用)
F.碳足迹标签(如果需要)
G.第 13 条中列出的附加信息(如果需要)
符合性声明必需的不需要
技术文档必需的不需要
其他文件A.指示拆卸说明(适用于电器)

b. 测试报告

C.碳足迹声明(针对某些类型的电池)

d. 数字电池护照(适用于某些类型的电池)

e. 第 8 条和第 10 条列出的文件(针对某些类型的电池)
公告机构必需(对于某些类型的电池)不需要
实验室测试必需的没有提到,但一般需要
EPR/注册A.EPR:必填A.EPR:未提及


A.注册:需要b. 注册:需要

哪些产品将受到电池法规的监管?

该法规涵盖以下类型的电池:

1.便携式电池

2.启动、照明和点火电池(SLI 电池)

3.轻型交通工具电池(LMT电池)

4.电动车电池

5.工业电池


它还涵盖合并到产品中或添加到产品中或专门为其设计的电池。


该法规不涵盖专门设计用于军事和航天设备的电池,以及专门为核设施安全设计的设备。


限用物质

该法规的附件一列出了对三种物质的限制,无论它们是否包含在器具中。限制物质如下:


A.电池中汞的重量含量不得超过 0.0005%。


b. 便携式电池的镉含量按重量计不得超过 0.002%。


C.便携式电池的铅含量按重量计不应超过 0.01%。


该法规还提到,电池必须符合REACH 附件 XVII和报废车辆指令第 4(2)(a) 条规定的限制。


一般要求

根据第 5 条,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电池才允许销售或服务:

1.安全要求

2.可持续性要求

3.标签要求

4.信息要求


电池也不应危及:

1.人类健康

2.人员安全

3.财产安全

4.环境


标准

您可以使用相关的协调标准,可以在 CENELEC 网站上通过过滤“法律框架”字段中的“2023/1542 (BAT)”来找到该标准,以实现符合法规要求的推定。


这意味着,如果您的产品符合标准的要求,则假定也符合该标准所涵盖的法规的要求(例如安全要求)。您可以在第 15 条中找到更多详细信息。


以下是这些标准的一些示例:

A.EN IEC 62485-1 – 二次电池和电池装置的安全要求 – 第 1 部分:一般安全信息


b. EN IEC 6261 – 含有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二次电池和电池组 – 用于工业应用的二次锂电池和电池组的安全要求


C.EN 60896-22 – 固定式铅酸电池 – 第 22 部分:阀控类型 – 要求


合格评定程序

根据第十七条,电池生产商必须执行附件八中列出的一项或多项合格评定程序,以确保其遵守各种要求。


您必须执行的合格评定取决于相关电池的类型以及它们必须遵守的条款。


第 6、9、10、12、13 和 14 条中规定的批量生产电池须符合以下任一要求:

模块 A – 内部生产控制,

模块 D1 – 生产过程的质量保证


非系列生产的电池,以及上述条款中规定的要求,必须满足以下任一要求:

模块 A – 内部生产控制,

模块 G – 基于单元验证的一致性


必须符合第 7 条和第 8 条规定要求的电池须符合:

模块 D1 – 生产过程的质量保证,

模块 G – 基于单元验证的一致性


之前经过准备以进行再利用、重新利用或再制造的电池须遵守模块 A。


在下表中简要总结了不同的要求:

要求模块A模块D1模块G
标签CE标志CE标志A.CE标志
b. 公告机构的识别号
文档A.符合性声明A.符合性声明A.符合性声明
b. 技术文档b. 技术
C.指示
b. 技术文档
C.测试报告
d. 测试报告

e. 合格证书
C.测试报告e. 质量体系文件
F.公告机构报告
G.质量记录
公告机构不需要必需的必需的
测试必需的必需的必需的


文档

生产商必须通过准备适用的文件来证明其产品符合法规要求。


符合性声明

生产商必须为其电池提交符合性声明。该法规的附件九包含公司应在其符合性声明中提供的完整信息列表。它包括以下项目:

1.电池型号

2.制造商名称和联系方式

3.申报对象

4.参考相关标准


技术文档:

    您应该起草包含各种合规信息的技术文档。请注意,技术文件的内容可能会根据所执行的合格评定程序而有所不同,并且附件八包含每个模块的完整要求列表。


三个评估模块(A、D1 和 G)有共同的要求,例如:

1.电池的一般描述

2.标签样本

3.统一标准清单

4.测试报告


模块 D1 和 G 还需要以下内容:

1.技术规格列表如下

2.支持碳足迹值的研究

3.支持回收内容共享的研究


碳足迹声明

生产商必须提供以下电池类型的碳足迹声明:

1.电动车电池

2.容量超过2kWh的可充电工业电池

3.LMT电池


声明必须至少提供:

1.制造商的管理信息

2.电池型号信息

3.电池的碳足迹


电池的符合性声明标识号

您可以在该法规第 7 条中找到所需项目的完整列表,以及有关碳足迹计算以及声明何时开始适用等项目的详细信息。


指示

生产商必须提供电池或含有电池的产品的说明,并在网上公开发布。他们还应确保说明以易于理解和可读的方式编写。


第 12 条要求技术文件包含减少爆炸等已识别危险的说明。


此外,您必须向最终用户提供以下方面的安全说明:

1.处理废电池

2.处理含锂电池

3.与含锂电池相关的风险


测试报告

生产商必须提供测试报告作为技术文件要求的一部分。


测试报告是生产商从公告机构或测试公司收到的文件,表明其产品是否通过了相关测试,从而符合物质限制、安全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数字电池护照

数字电池护照适用于投入使用或投放市场的以下电池类型:

LMT电池

容量超过2kWh的工业电池

电动车电池


上述每个电池的电池护照必须包含信息:

1.与电池型号相关

2.具体到个别电池

3.由电池的使用造成


它还应遵守其他要求,例如:

1.可通过二维码和唯一标识符访问

2.准确、完整且最新

3.基于开放标准

4.受监管


您可以在第 77 条和第 78 条中找到有关电池护照的更多详细信息和要求。


标签

该法规要求电池及其包装上贴有各种项目的标签。我们在下面解释这些要求。


CE标志

CE标志

生产商应遵守 CE 标志的一般原则,并遵守加贴 CE 标志的若干规则和条件,其中应为:

A.永久附在电池或包装和随附文件上。


b. 在电池销售或使用前粘贴。


C.随后是公告机构的识别号(如果需要)。


d. 如果适用,后面应有标记或象形图,说明与电池储存、运输、处理或使用相关的任何危险或风险。


一般信息

电池的标签应包含可追溯性和规格信息,例如:

1.产品识别信息(例如批次或序列号)

2.公司的身份信息(例如名称、地址、网址和电子邮件地址)

3.制造地

4.生产日期(年月)

5.重量

6.容量

7.化学

8.有害物质

9.关键原材料


您可以在附件 VI A 部分中找到更多信息。


回收标志

回收标志

电池必须标有单独的收集符号,该符号应该:

1.最大为 5 × 5 厘米

2.覆盖电池最大侧面面积的至少 3%

3.覆盖圆柱形电池芯表面至少 1.5%

4.如果放在包装上,则为 1 × 1 厘米(如果电池太小)

5.上面印有相关的化学符号。


二维码

电池必须标有二维码,不同电池应提供不同的项目,如下所示:


A.LMT电池、容量超过2kWh的工业电池、电动汽车电池的二维码应提供电池护照。


b. 在其他电池类型上,它应该提供对:

1.有关电池的一般信息

2.电池容量信息

3.有关最短平均持续时间的信息

4.单独收集符号

5.化学符号(例如,Cd 或 Pb)

6.欧盟符合性声明

7.关于经济运营商电池尽职调查政策的报告

8.废电池预防和管理信息


C.SLI 电池上的二维码应提供重金属的含量,包括电池活性材料中的重金属含量和从废物中回收的重金属含量,例如:


碳足迹标签要求

以下类型的电池必须带有明显、可读且永久的标签,指定电池的碳足迹并声明碳足迹性能等级:

1.电动车电池

2.容量超过2kWh的充电电池

3.LMT电池


其他标签要求

第 13 条要求不同类型的电池遵守附加标签要求如:

A.可充电便携式电池、LMT 电池和 SLI 电池应标明电池的容量。


b. 不可充电便携式电池应标有“不可充电”字样。


C.铅含量超过 0.004% 和镉含量超过 0.002% 的电池应标有各自的化学符号(例如“Pb”、“Cd”)。


生产者延伸责任

该法规规定了有关生产者延伸责任 (EPR) 的要求,电池生产商首次将电池投放市场时应向相关成员国提交注册申请。此外,还应遵守本规定第八章有关废电池管理的要求。


生产者可以指定生产者责任组织 (PRO)代表他们履行 EPR 义务。请注意,欧盟成员国可能会要求生产商根据给定类别的电池的具体和相关废物管理特征来指定 PRO。


实验室测试

生产商通常需要对其产品进行实验室测试,以确保其符合物质限制、安全或其他要求。


电池经过实验室测试后,如果产品通过测试,您会收到一份测试报告,表明其产品符合相关标准或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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