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发布新版本ANSI/UL 2250标准用于仪表托盘电缆

 点击:242     |      2019-06-05

  UL发布了新版本的安西/UL 2250,i的标准拉索,新版ANSI/UL 2250是为了修订金属覆盖件的要求而发行的,

  UL 2250描述:

  1.1这些要求包括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载流铜或热电偶合金导体,有或不含任何一种或两种:

  (A)裸或绝缘接地导体,及

  (B)一个或多个光纤构件,全部在整体夹克衫下.

  这些电气和复合电气/光纤电缆的目的是根据第727条和“国家电气规范”(NEC)其他适用部分,在额定为150 V或以下和5A或更低的电路上使用(与混合电缆相关的光电功能)。

  1.2这些电缆的额定电压为300 V,但未作如此标记,直接掩埋用的电缆很明显,夹套型ITC电缆符合下列70,000 Btu/h(20.5 kW)垂直托盘火焰试验之一:

  (A)在这些要求的35.2.1-35.2.2中提到的UL测试,这些段落适用于UL 1685垂直托盘火灾传播和排烟试验标准中所描述的UL火焰暴露(烟雾测量不适用)的测试方法。

  (B)FT4/IEEE1202这些要求中的35.3.1所引用的测试,本段适用于UL 1685中所描述的FT4/IEEE 1202型火焰暴露(烟雾测量不适用)的测试方法。

  (C)对于有限烟雾电缆,在这些要求的35.4.1和35.4.2中提到的UL测试或FT4/IEEE 1202测试。这些段落适用于UL 1685中描述的测试方法,包括烟雾测量。

  1.3含有一个或多个电磁屏蔽的电缆可以表面标记或有标记带以表明它是“屏蔽”的,一种包含一个或多个光纤成员的电缆有“-of”来补充类型的字母,并且仅限于(见14.3)携带被裁定对人体无害的光能。

  1.4所有ITC型电缆均有资格暴露在阳光下(日照720小时-阻力测试是必需的-见29.1),不需要标记;但是,在使用时,标记由标签上的“防晒”或“耐阳光”组成,或者是在整个电缆夹克上,或者是通过夹克可以阅读[见42.1(I)]。

  1.5这些电缆可能在所需的非金属/金属外套上有金属护套或铠甲。

  1.6本规定不包括任何光纤成员或此类成员组的光学或其他性能。

  1.7ITC型电缆的整体护套是“气体/蒸汽密连续护套”,在“国家电气规范”(ANSI/NFPA 70)第501.5(D)和501.5(E)节中讨论过(见16.1.1)。

  1.8表面标记为“-ER”的电缆,用作电缆托盘与每6呎(1.8米)电缆支承和稳固的设备之间不超过50英尺(15.2米)的外露运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