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在防爆性环境中的设备和防护系统CE认证

 点击:157     |      2019-06-04

  潜在防爆性环境中的设备和防护系统CE认证

  第一阶段:潜在防爆性环境中的设备和保护系统是否适用于您的产品?

  作为制造商,您需要确保指令的副本,并判断它们是否适用于您的产品,欧洲委员会不公布其法律适用的产品清单;它们要求制造商确定指令对任何特定产品的适用性。该设备和保护系统在可能防爆的大气中的目的是保护人员、家畜和财产的安全和健康,使其免受因使用设备和系统而造成的危害,这些设备和系统提供了对可能防爆的大气的保护。

防爆

  第一章第1条介绍了打算在潜在防爆性环境中使用的设备和保护系统。包括安全装置、控制装置和调节装置,这些装置和调节装置打算在可能防爆的环境之外使用,但必须用于或有助于设备和保护系统在防爆危险方面的安全运作。本文对指令中的“设备”、“保护系统”和“组件”进行了定义。第一类设备适用于拟用于矿井地下部分的设备,以及此类地雷地面装置中容易受到沼气和/或可燃粉尘危害的部分。第二类设备适用于拟在易受防爆性大气危害的其他地方使用的设备。确定所需保护水平的设备类别载于附件一。

  第二阶段:潜在防爆性环境中设备和保护系统的CE标记要求指令

  第二章给出了评估设备和系统是否符合指令要求的程序。附件一列出了设备类别分类的标准。该指令只规定了基本要求。统一的标准是必要的,特别是在防止防爆的非电气方面.这些标准涉及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测试,这些标准使产品能够被推定符合指令的基本要求。

  在潜在防爆性环境中使用的设备和保护系统的制造商不允许自行证明其产品是否符合要求。美国制造商必须雇用一个附属于被通知机构的测试实验室;测试结果随后被发送到被通知的机构进行评估和批准,随后被通知的机构颁发证书。(被通知的机构是被欧盟成员国选定并“通知”欧洲委员会的公司,这些公司有权在需要第三方测试的特定指令下对产品进行测试和认证。

  被通知的机构必须设在欧盟,并且是根据要求CE标记的指令允许给予最终产品批准的唯一实体,尽管它们在欧盟以外的附属机构可以测试产品并将结果发送给母公司以供批准)。

  目前仍在对拟用于潜在防爆性环境的设备和保护系统进行概述,有关本指令的更多信息,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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