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为载客而设的缆车装置CE认证

 点击:201     |      2019-06-04

专为载客而设的缆车装置CE认证

  第一阶段:设计用于运载人员指令的索道装置是否适用于您的产品?

  作为制造商,您需要确保指令的副本,并判断它们是否适用于您的产品,欧洲委员会不公布其法律适用的产品清单;它们要求制造商确定指令对任何特定产品的适用性。该指令的目的是确保为运载人员而设计的索道设施的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第一章,第1条描述了受指令约束的装置和产品。

缆车

  有关装置如下:

  1.由一根或多根电缆提供牵引的索状铁路和其他装有车辆的车辆安装在车轮上或其他悬挂装置上;

  2.吊舱由一根或多根载波电缆提起和(或)移位的缆车;这类车还包括缆车和椅子升降机;

  3.拖曳升降机,其中的用户与适当的设备被拖用电缆。

  该指令适用于:

  自其生效之日起建造并投入使用的设施;

  分系统和安全部件投放市场的子系统和安全部件,如从其生效之日起。
 

  第二阶段:用于运载人员的索道设施的CE认证标记要求

  第3条规定,装置及其基础设施、子系统和安全部件必须符合附件二规定的基本要求。当制造商决定使用“欧洲共同体公报”中提到的统一的欧洲标准时,假定它们符合相关的基本要求。

  安全部件(第二章)和子系统(第三章)需要由“通知机构”或其附属机构进行测试,被通知机构是指被欧盟成员国选定并“通知”欧盟委员会的公司,这些公司有权在需要第三方测试的特定指令下对产品进行测试和认证。被通知的机构必须设在欧盟,并且是根据要求CE认证标记的指令允许给予最终产品批准的唯一实体,尽管它们在欧盟以外的附属机构被允许测试产品并将结果发送给母公司以供批准。

  每个成员国都规定了设施建设和使用的授权程序(第四章),主要承包商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向负责批准安装的主管部门提交安全分析、欧盟合格声明以及与安全部件和子系统有关的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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