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0598-2-4:2017便携式室内/或室外通用灯具

 点击:349     |      2019-06-02
iec 60598-2-4:2017发布于便携式室内和/或室外通用灯具
 
这个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已发布iec 60598-2-4:2017年。本标准适用于灯具.第2-4部分:特殊要求.便携式通用灯具
说明:“iec 60598-2-4:2017规定了室内和/或室外使用(例如花园用途)的便携式通用灯具的要求,但手灯除外,设计用于或在电源电压不超过250 V的情况下安装电源。
第三版取消并取代1997年出版的第二版。这个版本是技术上的修订。
通用灯具
此版本包括与上一版本有关的下列重大技术更改:
1.IEC 60598-1保持一致;
2.-修改适用于室内和室外应用的便携式灯具的范围、分类和要求,采用iec 60598-2-7中已经列出的要求;
 
注:在IEC60598-2-4版中,IEC60598-2-7中列出的所有要求都已包含在内.因此,iec 60598-2-7将在本标准公布后撤回.
1.修改适用范围,以涵盖所有光源(以前仅限于钨丝、管状荧光灯和其他放电灯);
2.采用非普通灯具的符号,但仅适用于室内应用(例如使用聚氯乙烯电缆的灯具);
3.修改试验细节,以澄清在斜面上进行的稳定性试验(见4.7.3)应在光源到位的情况下进行;
4.将户外用便携式灯具的最低防尘和防潮程度从IPX 3改为IPX 4(见4.5.2);因此,iec 60598-2-7:1982中对电缆进入位置的要求被删除,因为它们被IPX 4所覆盖;
5.修改插头和插座出口验收标准的要求;
6.修改IP测试,要求翻转位置中最不利的位置覆盖所有类别(而不仅仅是iec 60598-2-7:1982中的7.13.1级灯具)
 
 
iec 60598-2-4:2017文件历史:
2017年4月1日
灯具第2-4部分:特殊要求。便携式通用灯具
IEC 60598-2的这一部分规定了便携式通用灯具的要求,用于室内和/或室外使用(例如花园用途),除了手提灯,设计用于或......
 
 
1997年4月1日
灯具 - 第2部分:特殊要求 - 第4节:便携式通用灯具
IEC 60598第2部分的这一部分规定了除了手提灯之外的便携式通用灯具的要求,用于钨丝,管状荧光灯和其他放电灯......
 
 
1979年1月1日
灯具第2部分:特殊要求第4节 - 便携式通用灯具
 
 
iec 60598-2-4:2017文件参考:
IEC 60598-1 - 灯具 -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
由IEC于2017年 9月1日发布
IEC 60598的第1部分规定了灯具的一般要求,其中包括用于工作电源电压高达1 000 V的电光源。
 
IEC 61032 - 通过外壳保护人员和设备 - 验证探测器
IEC于1997年12月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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