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车新标准EN1888-1/-2:2018将于2019年6月生效

 点击:718     |      2019-05-21
婴儿车产品要求
婴儿车产品出口到欧盟需要满足EN1888标准的要求,欧盟对婴儿车产品有相对应的要求,
1.婴儿车-第1部分:折叠式婴儿车和手推式婴儿车
该标准详述了为运载一个或多个体重不超过15公斤的儿童,以及任何承重不超过20公斤供儿童站立平台而设计的婴儿车的安全要求和检测方法。
该标准不包括玩具、装有轮子的儿童背带、由发动机推动的婴儿车以及专为有特殊需求儿童设计的折叠式婴儿车和手推式婴儿车。
如果折叠式婴儿车和手推式婴儿车或婴儿车的任何部分具有多种功能或可转换为另一种功能,则应符合相关标准。
 
2.婴儿车-第2部分:超过15公斤以及22公斤儿童用折叠式婴儿车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折叠式婴儿车的附加安全要求和检测方法,这些折叠式婴儿车专为运载一个或多个儿童而设计,每个儿童超过15公斤,最多不超过22公斤。本欧洲标准适用于与欧洲标准EN1888-1同时使用,且不能单独使用。
 
2018年12月,技术委员会CEN/TC252“儿童护理用品”ARNOR秘书处公布了婴儿车新标准EN1888-1/-2:2018,此标准将于2019年6月正式生效。
 
目前旧的标准EN1888:2012仍可使用,但是建议婴儿车厂商及时更新相关CE证书,规避贸易风险,增加市场认可度,新标准与EN1888:2012相比,涉及以下方面的重大技术变更:
化学危害
热量危害
夹陷危害
移动部件的危害
缠绕危险
咬力测试
停车装置测试方法
车辆的稳定性
引入资料性附件E,提供警告句的相关翻译
引入资料性附件D,提供有关评估遮阳篷活动部件的信息
引入资料性附录G,提供有关汽车座椅认可标志安排的信息
 
婴儿车符合性认证流程
1.申请人需要填写CE-marking申请表、填写公司信息、产品信息;
2.根据产品的说明书资料、图片参数来判定测试标准及测试项目并报价;
3.申请人确认报价,与机构签订合同并支付款项;
4.申请方提供测试样品;
5.申请方提供产品说明书资料、图片;
6.实验室根据相关的欧盟检测标准对所申请产品进行全套测试及相关型号的差异测试;
7.测试合格后,出具测试报告;
8.项目完成,颁发CE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