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EAEU认证法规TR CU 037/2016 (RoHs认证) 修订

 点击:537     |      2022-04-09

EAEU对TR CU 037/2016 (RoHs) 的修订

全年都在就 TR CU 037/2016(也称为“EAEU RoHs”或“EurAsia RoHs”)的修订草案进行公开讨论。如果修正案获得通过,这些是需要进一步考虑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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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应使用与欧盟相同的 WEEE 标签标记其产品,并说明如何处置(或回收)产品或特定设备如何影响人类健康和环境。这对于俄罗斯和 EAEU 来说都是一项全新的要求,因为该标签目前不是强制性的。

一些必须经过符合性保证程序的电工设备现在可能被排除在欧亚 RoHS 要求之外。该修正案主要涉及大型工业设备及其备件。


电工和电子设备中限制含量的有害物质清单也将更正并补充4种物质(注:欧盟于2019年将这些物质添加到其RoHs指令中),即:

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 (DEHP);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BB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DIBP)。

均质材料中 4 种新有害物质的允许浓度:不超过 0.1 wt%。


以下为详细内容:

      2021 年 10 月 25 日, TR EAEU 037/2016 “关于限制在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中使用有害物质” 的修正案草案在 EAEU 官方网站上发布。 该项目的公开讨论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 修订的目的是澄清和详细说明法规的某些规定,以扩大其在测量仪器、化学电流源方面的范围,以及一般而言的开放范围,指明例外情况。 


新版法规将更新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中有害物质受控命名及其含量限制的要求:10个而不是6个。 此外,一项重要的补充将包括对根据欧洲指令 012/19 / EU (WEEE-2) 制定的因物理磨损或过时而失去消费特性的产品的处置要求。


澄清 TR EAEU 037/2016 的范围:

 在准备好的修正案草案中,更详细地列出了法规范围内的例外情况(第 3 条,第 I 节)。例如,这适用于光伏板(太阳能电池),它是电气工程和无线电电子产品的一部分。明确规定,该法规不适用于由专家设计、组装和安装以在特定地点永久使用的系统产品,以便为公共、商业、工业和住宅能源消费者从阳光中产生能量。 


重要的!拟补充说明,该法规仅在其附录2(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有害物质清单)的要求下,不适用于废旧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均质(均质)材料中的允许浓度)和第 3 号(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的特殊要求)。 


此外,该法规未涵盖的产品清单,该项目提供了补充:

1.大型固定式生产设备*; 

2.大型固定装置*; 


如果有文件确认成品符合法规要求,则包含在附录 1 所列清单中的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的备件和/或组件。 


注:* - 在修订草案中,立即给出了新引入概念的定义,这些定义被添加到现有术语中,并且在新的法规第 6 号附录中,提供了它们的列表。 


在新版本中,计划从附录 1 中列出技术法规 TR EAE 037/2016 的对象清单。因此,排除了第 1 条对电气设备和器具的家用用途的说明;增加了新的第 13 条,其中包括其他产品,以及清单中指定产品的组件和附件。 


扩大有害物质清单,其在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中的含量超过用于制造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的均质材料中的允许浓度 法规附件2清单将新增4项有害物质标准化指标: 

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所有四项指标的允许值均不超过 0.1 重量百分比。


 此外,对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的特殊要求清单(附录3)中的某些位置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例如,从 TR EAEU 037/2016 变更生效之日起,钢(包括镀锌钢)中的铅含量不超过 0.35% 仅允许 3 年,然后可以放行仅当满足法规第 7 条的要求时。 


增加电子电气产品处置要求 

TR EAEU 037/2016 修订草案中的大量新条款专门针对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的处置。


计划在法规中增加以下概念:

“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WEE)废物”、“标有单独废物收集的标志”、“最佳可用技术”(关注收集、储存、运输、加工) 、处置、中和、放置、处置 WEE)、“ECER 回收”、“扩展生产者责任 (EPR)”、“ECER 的处理”、“单独的废物收集符号”和“经授权的国家机构处理 ECER”。 


修正案草案引入的垃圾分类标志必须应用于产品或包装,并在随附的操作文件中注明。该标志的图像在新版法规的附录 5 中给出:


该标志的最小高度必须为 7 毫米(a = 3.33 毫米)。

回收标志

电气工程和无线电电子产品的操作文件也补充了强制性说明: 

1.不要将失去其消费特性的产品与未分类的城市固体废物一起丢弃,而应与其他废物分开收集; 

2.关于电气工程和无线电电子产品中含有的有害物质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状况造成的有害影响; 

3.在不使用产品时进行回收,以防止对环境造成破坏。 


关于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回收要求的规定中将出现单独的第 4 号附录。 


在国家监督期间,将检查是否符合既定的产品处置要求。 


TR EAEU 037/2016 在新版本中生效 TR EAEU 037/2016 的变更将在 EEC 理事会通过的决定正式发布之日起 180 天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