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2019/1781_电动机和变速驱动器能效认证要求

 点击:112     |      2021-07-12
EU2019/1781法规的目的是什么?
      最新的生态设计法规(EU)2019/1781于2019年10月生效,适用于额定电压低于1,000V交流电(AC)的低压感应电动机和变速驱动器(VSD)。该法规将从2021年7月1日开始分两步实施。第二阶段进一步扩大范围并提高对电机的要求,将于两年后的2023年7月1日开始,相关认证可咨询商通检测办理!
马达和驱动器
马达
该法规将涵盖 50 Hz、60 Hz、50/60 Hz 的三相单速电机,用于直接在线运行,连续工作制定义为 S3 ≥ 80% 和 S6 ≥ 80%。需要注意的是,IE2 + VSD 的选项停止了。
 
电机必须达到 IE3 效率等级:
额定输出 0.75 至 1000 kW
保护类型为 Ex ec、Ex d、Ex de、Ext 的电机
采用 IC418 冷却的电机
带外部制动器的制动电机
 
对于额定输出为 0.12 kW 和低于 0.75 kW 的三相电机,IE2 效率是强制性的。
 
驱动器
交流变频器必须达到 IE2 能效等级。
该法规将涵盖 0.12 kW ≤ Pn ≤ 1,000 kW 的三相标准驱动器(二极管整流器)。 
 
EU2019/1781适用的产品范围:
a)无刷、换向器、滑环或转子电气连接的感应电动机,额定工作在50Hz、60Hz或50/60Hz正弦电压下,其中:
•有两个、四个、六个或八个电机极对数;
•额定电压50V以上,且不超过1000V,包括1000V;
•额定功率输出为0.12kW至1000kW,包括1000kW;
•以连续工作运行为基础进行评级;
•额定为直接在线运行。
 
b)三相输入的变速驱动装置,其中:
•额定运行时,包含至少一台如a)所指电机,在0.12kW-1000kW电机额定输出范围内;
•额定电压高于100V,且其最大电压不超过1000VAC,包括1000VAC;
•只有一个交流电压输出。
 
电动机能效要求的适用时间
a)从2021年7月1日起:
•额定输出功率等于或大于0.75kW、等于或小于1000kW、2、4、6或8极的三相电动机(非防爆增安型电动机)的能效至少应符合IE3效率水平;
•额定输出功率等于或大于0.12kW且小于0.75kW的2、4、6或8极三相电动机(非防爆增安型电动机)的能效至少应符合IE2效率水平;
 
b)从2023年7月1日起:
•额定输出等于或高于0.12kW且等于或低于1000kW的2、4、6或8极防爆增安型电机,及额定输出等于或高于0.12kW的单相电机的能效至少应符合IE2效率水平;
•额定输出等于或高于75kW,等于或低于200kW,具有2极、4极或6极的非制动电机、防爆增安电机或其他防爆电机的三相电机的能效至少应符合IE4效率水平。
注:IE等级在额定输出功率(PN)、额定电压(UN)下确定,基于50Hz操作和25°C环境参考温度测量。
 
变速驱动器的效率要求
从2021年7月1日起,额定输出功率等于或大于0.12kW且等于或小于1000kW的电动机运行的变速驱动的功率损失不得超过IE2效率水平对应的最大功率损失。
注:变速驱动的能效以国际能效等级(IE)表示,根据功率损失确定。
 
设计用于在特定条件下运行的某些类型的设备不受某些能效和产品信息要求的约束,例如:
1.电机或VSD完全集成到产品中(例如集成到齿轮、泵、风扇或压缩机中)且其能量性能无法独立测试;
2.专门设计用于在高海拔或极端温度下运行的电机;
3.专门设计和指定用于完全浸入液体中运行的电机;
4.特别符合核装置安全要求的电动机或变速驱动装置;
5.专为采矿而设计和认证的防爆电机;
6.无绳或电池供电设备中的电机;
7.手持设备中的电机,其重量在操作过程中由手支撑;
8.手动移动设备中的电机在运行时移动;
9.2029年7月1日之前投放市场的电机,作为集成在2022年7月1日之前投放市场的产品中的相同电机的替代品,并专门作为此类电机进行营销;
10.专为牵引电动汽车而设计的电机。
 
条例:
在附件I中列出了引入生态设计要求的时间表(最初是2021年7月1日,从2022年7月1日和2023年7月1日起引入进一步的要求)。这些涵盖
1.电动机的能效
2.电机产品信息要求
3.变速驱动器的效率和产品信息要求;
4.规定了合格评定程序,并在附件II中规定了必须遵循的测量方法和计算。
 
在进行市场监督检查时,国家当局必须应用附件III中规定的验证程序。
 
附件IV列出了基于电机和变速驱动器的最佳可用技术的指示性基准,这些技术被认为是重要的和可量化的环境因素。对于电机,IE4级别被认为是最佳可用技术。
 
委员会必须根据技术进步审查法规,并在不迟于2023年11月14日向磋商论坛提交评估结果,如果合适,包括修订提案草案。
 
该法规修订了(EC)No641/2009法规并废除了(EC)No640/2009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