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8/EC_欧盟电磁兼容EMC指令技术档案要求

 点击:37     |      2021-03-12
2014/108/EC指令是关于什么的?
      电磁兼容性(EMC)2014/108/EC指令的目的是对有关EMC的设备兼容性进行规范,EMC指令首先限制设备的电磁发射,以确保在按预期使用时,这些设备不会干扰无线电和电信以及其他设备。该指令还规定了此类设备的抗干扰性,并力求确保该设备在按预期使用时不会受到无线电发射的干扰。
 
遵守2014/108/EC指令是欧洲市场准入的需要,属于本指令范围内的产品必须具有Ce认证标记。与商通检测合作,作为您选择的市场准入解决方案,以实现这一目标!
 
2014/108/EC指令是针对谁的,它涵盖了什么?
该指令是针对那些有可能造成电磁干扰的设备制造商的,这些设备的性能可能会受到这种干扰的影响,他们想要在欧洲销售产品。
 
为什么选择商通检测来满足EMC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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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8/EC指令于2016年4月20日强制执行,旧电磁兼容指令2004/108/EC的DOC(符合性声明)自2016年4月20日起不能使用。
 
2014/108/EC对制造商的新的或强化的要求包括;
1.制造商应在设备上注明其名称、注册商标或注册商标以及可与其联系的邮政地址,除非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应将其列入包装或所附文件。
2.设备应带有类型、批次或序列号或其他元素,允许其识别,或在设备的大小或性质不允许的情况下,应在所述包装上或在伴随该设备的文件中提供所需的信息。
3.设备必须附有指示和安全信息的语言,可以容易理解的消费者和其他最终用户。
4.制造商如有理由相信其设备与2014/30年度/欧盟不符,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酌情撤回或召回。此外,在消费者面临风险的情况下,必须让主管国家主管部门了解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和采取的任何纠正措施。
 
此外,该指令现在具体详细规定了授权代表、进口商和分销商的义务。对进口商的要求已作了特别详细的阐述,其中包括:
1.进口商应确保制造商实施了适当的合格评定程序。他们还应确保制造商已经起草了技术文件,仪器上有CE标记,并附有所需的文件。
2.进口商应注明其姓名、注册商号或注册商标,以及可在该器具上与其联系的邮政地址(除非这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应将其列入包装或随附文件)。这是制造商详细信息的补充。
3.进口商应确保器具附有使用适当语言的指示和安全信息。
4.进口商应确保在仪器由其负责时,其储存或运输条件不影响其遵守安全目标。
5.进口商应保留一份欧盟合格声明副本(为期10年),并必须确保向市场监督当局提供这份文件和技术文件。
 
该指令第14条规定,制造商可选择将欧盟类型检验(附件三)程序的适用限于基本要求的某些方面,条件是对基本要求的其他方面适用内部产品控制(附件二)程序。
 
新的指令还包括关于被通知机构、通知当局和严重侵权行为的处罚的更多信息。
 
2014/108/EC技术档案要求:
现声明,技术文件应使评估该仪器是否符合本指令的适用要求成为可能,应包括对风险的充分分析和评估。技术文件应尽可能涵盖仪器的设计、制造和操作。
 
2014/108/EC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一般描述;
2.概念设计和制造图纸和元件、子组件、电路等的方案,以及理解它们所需的描述和解释;
3.一份全部或部分适用的协调标准清单,以及在尚未适用这些协调标准的情况下,说明为满足基本要求而采取的解决办法。如适用,应具体说明部分适用的协调标准;
4.进行设计计算、检验等的结果;
5.测试报告。
 
基本要求:
对仪器的基本要求没有改变(除了用“一般”取代“保护”一词外),但是,关于固定装置的一些要求已不再载于附件一,现在载于指令的正文中。
 
声明:
“合格宣言”应具有附件四所列的示范结构(现已提供模板),应酌情包含附件二和附件三模块中规定的内容,并应视需要不断更新。它还必须翻译成放置或在市场上提供该器具的成员国所要求的一种或多种语言。
 
新内容包括:
1.现在的标题是“欧盟一致宣言”。
2.“宣言”可以编号(可选)。
3.该声明应包括:本声明由制造商单独负责。
4.它应说明:宣言的目标符合相关的欧盟统一立法。
5.应该包括对产品的适当识别,充分允许产品可追溯性(有人建议可以使用足够清晰的彩色图像)。
 
新的EMC指令2014/30/EU文件参考: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14L0030&from=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