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CE认证欧盟法规更新

 点击:358     |      2019-09-14
无人机CE认证欧盟法规更新:
从2020年7月起,国家规则将被欧盟共同监管取代,这项改革的目的是在欧洲建立一个真正协调的无人机市场,具有最高的安全性。
 
实际上,这意味着一旦无人驾驶飞行员获得其登记国的授权,他/她将被允许在欧盟自由流通。 
 
有关新的欧盟无人机规则的更多信息,请访问欧洲航空安全局的网站。 
 
本页面将让您了解这一新监管框架的逐步实施情况。
无人机CE认证
欧盟监管框架将涵盖所有类型的现有和未来无人机运营,促进创新应用的发展和创建欧洲无人机服务市场。
 
      虽然主要旨在确保无人机的安全运行,但欧洲监管框架还将促进公民隐私权的实施,并有助于解决安全问题和环境问题,从而使欧盟公民受益。此外,它还将部署无人驾驶交通管理系统U-Space,以支持低空空域无人机行动的发展,超越视线和拥挤区域。
 
欧洲监管框架将基于以下原则:
1.基于风险和相称的方法:
      新框架将根据所涉及的风险水平引入三类业务(开放,特定和认证),每个类别都将采用不同的监管方法。低风险操作(“开放”类别)不需要任何授权,但将受到严格的操作限制。对于中等风险的运营,运营商必须在标准化风险评估或特定情景(特定类别)的基础上要求国家航空管理局授权。最后,在高风险运营的情况下,将适用经典航空规则(认证类别)。
 
2.欧盟与成员国之间的责任分担:
      为了提供必要的灵活性,成员国将能够界定“区域”以限制其空域某些部分的进入,或者相反放松那里的条件。通过这样做,将在最适当的层面处理国家的具体情况。登记和授权也将在共同规则的基础上在国家一级实施。
无人机法规
欧盟委员会将通过两项涵盖开放和特定类别无人驾驶飞机运营的法规。第一项规定将确定无人驾驶飞机运行的规则和程序。第二个将定义适用于授权在开放类别下运行的无人机的技术规范。
 
这些规定将基于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于2018年2月6日发布的意见01/2018。最后一次公众咨询将在春季进行。
 
开放类别
      公开类别中的操作不需要事先授权或飞行员许可。但是,它们仅限于操作:在视线(VLOS)中,海拔低于120米,并使用符合法规规定的技术要求的私人无人机或无人机进行操作。为了证明这种合规性,可以在开放类别中操作的无人机将带有类别识别标签。其他操作限制适用于每类无人机,特别是在无人机和非相关人员之间必须保持的距离方面。   
 
下表提供了EASA意见01/2018目前定义的每类无人机在公开类别中授权的操作的摘要(在采用过程中仍有变化)。
 
特定类别
      当预期的操作超出“开放”类别的限制时,操作员应考虑在“特定”类别下操作(中等风险)。只有高风险的运营才需要符合“认证”类别下的经典航空规则(如在受控空域运行)。涉及超过25千克的无人机和/或超出视线范围操作的操作通常属于“特定”类别。
 
      在开始特定类别的操作之前,操作员必须执行风险评估(使用标准化方法 - SORA - 将由EASA提供)并定义缓解措施或验证它们是否符合EASA定义的特定方案(或国家航空当局)。在此基础上,他们将能够获得国家航空当局的授权(在某些情况下,简单的声明可能就足够了)。授权或特定方案将定义授权操作和适用的缓解措施(无人机技术要求,飞行员能力等)。
 
认证类别
“认证”类别(高风险)包括涉及受控空域中的大型无人机的操作。适用于“认证”类别的规则与载人航空相同:无人机必须经过适航认证,飞行员应获得许可,并由相关的国家航空当局和EASA进行安全监督。
 
EASA目前正在对现有法规进行必要的修订,以便容纳无人机。高风险UA业务的特定要素是:
设计,生产和维护组织的批准;
航空运营人证书;
UA的运作; 和
人员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