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6572-2011电子产品受限制物质浓度限制要求

 点击:1681     |      2019-06-13

前言
GBT 26572-2011标准是根据GB/T1中规定的规则制定的1-2009年。
该标准由工业和信息技术部提出。

      该标准由国家电气和电子产品和系统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97)集中管理。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标准化研究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工业和信息技术部第五电子研究所、江苏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深圳市计量质量检验研究院纳尤尔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标准主要起草者:邢伟兵、罗道军、董永生、何崇辉、高健、杨立峰、蒋文波、陈泽勇、李雅芳。

导言
目前,许多电工电子产品仍含有大量的限制物质,如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由于功能要求和生产工艺的局限性。如果废弃后处置不当,这些含有限制物质的电子电气产品不仅会污染环境,而且会造成资源浪费。

      为加快电子电气工业的可持续发展,节约电工电子产品资源,保护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其他政府部门共同制定了有关电工电子产品污染控制的规章制度,将电工电子产品污染控制工作纳入法律体系。为更好地实施和指导电气电子产品供应链制造商与相关法规配合,从源头上控制受限制物质的使用,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推动电子电气行业加快限制物的更新换代和减量化,特此制定该标准。

 

GBT 26572-2011标准中文原文下载地址:http://www.cerz8.com/uploads/file/GBT 26572-20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