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ISO 13688:2013 是一项“横向”通用标准,全称为Protective clothing – General requirements (ISO 13688:2013)(防护服——通用要求)。它由 CEN/TC 162 技术委员会与 ISO 合作制定,2013-02-14 发布,用于取代 EN 340:2004,是当前欧盟绝大多数“防护服”产品标准(如 EN ISO 11612、EN 14120、EN 13034 等)的配套通用规范。凡这些具体产品标准未提及或引用时,均默认执行 EN ISO 13688:2013 的下列通用要求。
EN ISO 13688标准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用纺织物、薄膜、人造革、皮革等材料制成的身体防护服(不含独立的手、足、头部护具)。
本身不设定特殊危害防护性能(如阻燃、防化、防刺),仅给出人体工学、无害性、标识、维护保养等最低通用要求;具体防护性能由对应产品标准补充。
EN ISO 13688:2013标准测试项目:
1.标志、使用说明
2.老化
3.基本要求
4.制造商信息
5.尺寸设计
6.设计
7.尺寸变化率
8.无害性
9.一般要求
10.舒适性
11.PH
12.PAHS
13.Azo
14.六价铬(针对皮革)
15.水洗(如适用)
16.汗渍色牢度
17.水洗色牢度(如适用)
18.耐磨色牢度
19.金属材料镍释放
EN ISO 13688:2013核心条款与测试项目:
1.无害性 (Innocuousness) – 第 4.2 条
pH 值:面料/里料/缝线 EN ISO 3071,要求 3.5–9.5。
六价铬 Cr(VI):皮革 EN ISO 17075,要求 < 3 mg/kg。
镍释放:金属配件 EN 1811,≤ 0.5 µg/cm²/week。
禁用偶氮染料:EN 14362-1/2,22 种芳香胺 ≤ 30 mg/kg。
异味、霉变、生物稳定性等:不得存在刺激性气味或对使用者和环境产生危害。
2.人体工学与合体性 (Ergonomics) – 第 4.3 条
服装必须提供足够活动自由度;通过穿着试验(下蹲、弯腰、伸展)评估。
尺寸标识执行 ISO 3635,至少标身高/胸围;如使用 EN ISO 3758 洗涤符号,须保证多次工业洗涤后仍保持可读(EN ISO 30023)。
3.设计与结构要求 – 第 4.4 条
缝线、拉链、扣具等配件在预期使用条件下不得产生额外危险;
所有与皮肤直接接触的材料须平滑、无毛刺;
若采用反光带、导电纤维等,应证明其不影响整体无害性。
4.老化与尺寸稳定性 – 第 4.5 条
按制造商说明进行 5 次洗涤/干洗 (EN ISO 3175-1、ISO 5077),尺寸变化 ≤ ±3 %;
工业租赁洗涤服须满足 EN ISO 30023 符号要求。
5.信息与标识 – 第 5 条
每套服装须附永久标签,至少包括:
– 制造商名称/商标;
– 产品型号/批次;
– 尺寸;
– 面料/里料纤维成分;
– 洗涤/维护符号;
– “阅读使用说明书”图标(ISO 7000-1641)。
说明书需给出预期用途、限制、维护方式、报废条件。
EN ISO 13688与欧盟 PPE 法规的关系:
EN ISO 13688:2013 已被列入欧盟官方公报 (OJ) 的协调标准清单,作为 (EU) 2016/425 的推定符合技术文件。
在 CE 认证中,该标准通常与具体产品标准成套引用:
– 产品标准负责“防护性能”(如阻燃、防化、防刺等);
– EN ISO 13688:2013 负责“通用安全”(无害性、人体工学、标识、尺寸稳定性)。
如果产品标准已经包含了与 EN ISO 13688 相同或更严的条款,则以产品标准为准;反之则默认执行 EN ISO 13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