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175:2020_工业卡车的AGV、AMR安全电气/电子要求

 点击:1388     |      2021-02-05
欧盟于2020年7月,发布了工业用搬运车安全标准-电气部分EN 1175:2020,此标准规定了包括AGV、AMR、工业叉车在内的机动式工业卡车电气安全要求。
工业卡车
被替代的旧版标准:
1.EN 1175-1:1998 + A1:2010
2.EN 1175-2:1998 + A1:2010
3.EN 1175-3:1998
 
旧版标准退出时间:
2022年7月
 
EN 1175:2020主要变化:
1.EN 1175-1,-2,-3整合到一份标准EN 1175;
2.增加了可接受的非受控加速度/移动限值要求;
EN 1175:2020测试要求
3.在附录中明确了更多零部件(连接器、电磁接触器、电源系统、驱动系统、辅助系统、转向系统、导线和电缆)的要求;
4.新增了驱动系统、LHS(负载处理系统)和转向系统等的安全性能等级要求;
5.新增了软件设计要求(软件的功能安全等级要求、用户界面、服务界面和键盘的符号和语言要求);
6.明确了电源切断时间要求(0类停止0.2S内,1类停止5S内)。
 
EN 1175:2020主要测试项目:
1.接地连续性试验
2.耐压试验
3.绝缘电阻试验
4.框架故障测试
5.功能试验
 
附录:EN 1175:2020涉及的功能安全性能等级要求
 
      EN 1175:2020规定了在ISO 5053-1范围内的自走式工业卡车的电气装置的设计和构造的电气要求,但ISO 5053-1:2015、3.21和3.22中定义的可变叉车除外, ISO 5053-1:2015、3.18和3.19中定义的跨式车架以及ISO 5053-1:2015、3.32中定义的用于无人驾驶工业卡车自动操作的特定功能,零件和/或系统。
 
它为上面确定的那些自行式工业卡车提供了控制系统要求中与电气/电子和安全相关的部分,以完成EN ISO 3691和EN 16307系列文件中相关部分的要求。
 
注1:在其他标准中引用了本文件,这些标准涵盖了各种工业卡车的非电气要求。
 
当在以下气候条件下操作卡车时,本文档的要求有效:
1.在EN ISO 3691系列和EN 16307系列的适用部分中定义;
2.相对湿度在30%到95%之间(不凝结)。
 
      本文档涉及工业卡车所有电气和电子部件的安全要求,包括电动液压/气动阀。它规定了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实现的安全功能所需的最低性能水平。它旨在用于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附件I中列出的危险或危险情况。这些情况可能在操作过程中在其设计使用的区域内以及根据规定的规范和说明对卡车进行维护期间发生,生产厂家。
 
本文件未涉及可能发生的危险:
a)施工期间;
b)在有爆炸危险的环境中操作;
c)由于控制系统的非电气安全相关部件的故障,例如液压和气动元件,例如活塞,非电气阀,泵等。
 
注2:电气安全相关控制系统所需的定义性能等级可以是:用作确定非电气系统性能的准则。
注3:根据EN ISO 13849-1:2015,由于水和灰尘的渗透而引起的危险已由安全功能PLr的定义所涵盖。